关于开展海南省人才团队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

时间:2020-05-07 23:15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12号)精神,深入实施《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(2018—2025年)》,根据《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首批百个“海南省人才团队”建设工作方案》,决定开展“海南省人才团队”申报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 申报对象

围绕海南自贸区(港)三大产业类型、十个重点领域、十二个重点产业等发展需要,我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引进或在建的重点产业人才团队,具体分为旅游人才团队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人才团队、互联网人才团队、医疗健康人才团队、现代金融人才团队、会展业人才团队、现代物流人才团队、油气人才团队、医药人才团队、低碳制造人才团队、教育文化体育人才团队、房地产及规划建设人才团队,以及海洋、航运、航空、电信、维修、法律、会计、社科、智库等其他人才团队13个类别。

二、 申报条件
 
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 
(一)带头人符合《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(2019)》领军人才以上层次,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、较强的行业影响力;成员有5名以上高层次人才。
 
(二)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或协议,每年在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。
 
(三)具有明确的人才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、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合作基础。
 
“海南省人才团队”认定重点向园区、总部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人才团队倾斜。

三、申报程序
 
(一)申报受理。5月9日前,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,可登录海南人才工作网(http://www.hainanrc.gov.cn)下载并认真填写申报书等相关材料,向对口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5月15日前,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的相关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,同时填写《团队申报推荐表》(人才团队按优先推荐进行排序)后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
申报材料报送时要胶装成册(一式两份),具体包括:
 
1.《海南省人才团队申报书》《团队成员名册》《团队申报推荐表》(附件1、2、3),需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,并刻光盘。
 
2.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身份、学历、科技成果、所获奖励或荣誉、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 
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,如确需要提供涉密材料,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。
 
(二)综合评选。5月下旬,省委人才发展局组织对申报团队进行综合评选,形成推荐意见。
 
(三)公示发布。5月底,省委人才发展局将拟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向社会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,落实相关支持政策。
 
四、 支持政策

 
经认定的“海南省人才团队”可享受以下服务保障待遇:
 
(一)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,优先申报科研经费。
 
(二)可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(省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)股权投资。
 
(三)可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。
 
(四)成员可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清单。
 
(五)成员落户、购房、购车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就业,参照整建制迁入的总部企业人才享受服务保障待遇。
 
(六)可参加“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”评选,对入选为世界一流人才团队、国际先进人才团队、国内领先人才团队的优秀团队,分别给予3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1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,其中40%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。

五、其他
 
(一)在“海南省人才团队”建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撤销资助和取消资格等处理,5年内禁止再次申报认定,并依法追究团队带头人及相关单位责任。
 
(二)联系方式
 
省委人才发展局:0898—66235693
 
省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: 0898—66501217

 

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

委员会办公室

2020年4月24日